导语:很多人以为,只要是在上班时间外,公司要求做工作内容,都属于加班了。但实际上,加班是时间是有一定规定的,并不是所有超出上班时间点的工作都算加班。那么,到底加班是啥意思呢?一班工作多少个小时算加班呢?下面我们大家一起来了解。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上班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上班时间都称为“加班”。
目前,我国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要求员工在正常休息时间加班的,应严格参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三倍或以上工资补偿。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在占用职工法定假期或者双休日正常上班的,应参照《公务员法》严格执行额外调休。
《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上班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理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上班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上班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出现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