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一女子花1.5万元修复痘坑,睡一觉又恢复原状?涉事美容院拒绝退款
今年4月,南宁市民罗女士在江南万达广场内的痘院士面部皮肤修护中心(以下简称痘院士)花1.5万元做面部毛孔收细美容项目。12月12日,她做完最后一次仍觉得面部毛孔粗大,便要求退款。29日,痘院士回应称,罗女士已做完所有项目,并达到了相应效果,且中心赠送了价值超万元的服务及产品,所以不能退款。
罗女士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她今年30岁,由于面部毛孔过大,今年4月,她来到痘院士了解毛孔收细美容项目,当时店员承诺能改善90%以上,若达不到效果就全额退款。为此,她购买了1.5万元套餐的微雕收细毛孔的美容服务,同时签订了美容协议书。
罗女士称,她做了6次美容服务后发现,自己面部毛孔问题未得到一定的改善。今年8月,她要求痘院士退款。经与店员沟通,痘院士给她增加6次服务,并赠送相应产品,承诺帮她做到眼周皮肤的效果后,她同意接着来进行美容服务。
12月18日,在做完所有美容服务后没过几天,罗女士发现面部毛孔问题任旧存在,要求痘院士按照协议退款,遭拒。罗女士称,她每次在店里做完美容服务后,当时面部确实有了些许变化,但这种状态维持不了多长时间,睡一觉基本又恢复到了原状。
记者从协议书上看到,痘院士承诺对罗女士面部所患有的毛孔粗大进行专业有效的收细美容,改善效果达85%~90%以上,如未达到预期效果,将返还美容费用。
12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痘院士采访。该店店长李女士称,今年8月,罗女士要求退款,她和罗女士已沟通,并重新就美容效果进行了承诺,同时赠送了10次细胞氧疗服务及配套产品,总价值超万元。目前,罗女士已做完全部项目,且已达到相应效果,所以不能退款。
为证明效果,李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几张店员在12月12日罗女士做完最后一次细胞氧疗后拍摄的照片。李女士称,罗女士此前面部毛孔粗大问题很明显,经在店内美容后,这样一些问题都有了很大改观。至于是不是达到协议书上的改善效果,李女士没有公开回应,只称该协议是前面工作人员所签,她在8月才来,“一般是不能这样标注的”。
南宁市律师协会医疗卫生专业委员会主任,广西科豪律师事务所谢青松律师指出,罗女士和痘院士签订的合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美容店实施的技术方法是医疗美容技术还是生活美容技术约定不清,二是对改善效果达到85%~90%以上的验收方式约定不明确。根据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对合同部分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能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现双方对美容服务的效果产生争议,应当由美容提供方证实罗女士进行美容过后已达到合同约定的效果,如果其不能举证证明,其应当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验收证明。这起纠纷也提示,在美容行业,由于对美评判的主观性非常大,建议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服务效果的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以免产生美容纠纷。